
邢青松告訴記者,近年來農業農村部相繼出臺了《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》《實施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工作規范(試行)》等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辦法,但監管主要集中在投入品的使用環節和養殖戶層面,生產和銷售環節的監管卻相對薄弱。
針對調研發現的現象和問題,邢青松建議加強生產和銷售環節的監管。在生產環節,對獸藥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外的投入品,包括所謂“非藥品”“動保產品”“水質改良劑”“底質改良劑”“微生態制劑”等生產企業,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管,指導和監督企業制定合規的產品標準并嚴格執行,杜絕企業隱瞞真實情況生產非法添加的產品,規范商品標簽和說明書。在市場銷售環節,市場監管部門應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水產養殖用投入品,以及夸大和虛假宣傳等行為。
邢青松還建議,對各類合規的水產養殖用投入品及其基本信息,市場監管總局會同農業農村部建立全國統一的查詢平臺,便于養殖戶查詢、購買和使用。
另外邢青松提醒,休閑垂釣類產品的監管同樣不容忽視。他告訴記者,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部分窩料、釣餌等產品既不屬于飼料,也不屬于其它農業投入品,很多存在地西泮等非法添加成分。這些成分在產品標簽中未作標注,很容易通過垂釣行為帶入養殖塘口,給水產品質量安全帶來隱患,同樣也要加強監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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